校友分会章程(供参考)
发布时间 : 201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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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会 名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湖南农业大学校友总会XXX分会”
第二章 宗旨和任务
第二条 宗旨:
继承和弘扬湖南农业大学的优良传统,团结和联络在XXX校友,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加强合作,开展各类交流活动,支持校友在各自的事业中开拓创新,积极为母校的发展和国家的进步贡献力量。
第三条 任务:
(一)接受湖南农业大学校友总会的指导,支持校友总会的各项工作;
(二)维护校友合法权益,关心校友生活与工作,促进XXX校友间的联系与合作;
(三)开展校友联谊活动,增强母校对校友的凝聚力,发挥校友力量;
(四)向校友宣传母校的建设与发展成就,鼓励校友对母校发展做出贡献;
(五)加强校友信息交流,宣传校友业绩,搜集、整理校友名录,建立校友档案,编印本会资料;
(六)举办有利于社会、有益于母校、有助于校友的各项事业和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为湖南农业大学校友
(一)湖南农业大学各个时期的本专科,研究生、函授、自考毕业生及肄业生,培训班和进修班学员;
(二)曾在母校任教、任职人员;
(三)母校聘请的兼职教授及其他人员。
第五条 坚持自愿原则;凡拥护本会章程的湖南农业大学校友,在 X X X工作或居住的,经与本会取得联系,缴纳会费,填写登记表,即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各项活动权和建议权;
(三)获得本会帮助、取得本会《通讯录》等资料的优先权;
(四)符合本章程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一)拥护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支持本会工作,参加本会活动;
(三)维护母校声誉,支持母校发展;
(四)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重大问题和终止事宜;
第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条 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是大会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对外代表本会;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选举和罢免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六)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七)制定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每年至少召开2次理事会;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
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
效。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会议。
第十三条 本会设名誉会长2-3人,顾问1-2人。
第十四条 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3-5人,由在XXX校友担任;任
期5年,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 本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1人,常务副秘书长1人、副
秘书长若干人及内部办事机构负责人组成。
第十六条 秘书处设组织联络部、宣传策划部、财务管理部为内部办
事机构,开展组织、宣传、财务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本会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八条 本会资产及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缴纳会费、校友或其他友好人士捐赠、业务活动收入等;会费为每人每年 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 本会严格财务管理,由理事会制定基本制度,秘书处设财务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条本会经费的筹集和使用,具体按照《XXX分会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湖南农业大学校友总会XXX分会大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秘书处。
湖南农业大学校友总会XXX分会
二0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