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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届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教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6-14

来源:

关于开展第一届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教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

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教金、奖学金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进行第一届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教金、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奖教金

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农学院在职教师。

(二)奖学金

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农学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大学生。

二、奖励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奖教金

园艺学院1人,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1人,农学1人。奖励金额每人3000元。

(二)奖学金

园艺学院3人,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3人,农学3人。奖励金额每人3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奖教金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互助精神,爱岗敬业,治学严谨。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记录。

3.在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及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者,优先向一线青年教师倾斜。

(二)奖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为或不良信用记录;

2.尊师重教,思想上进,热爱劳动,关心集体;

3.品德优良,行为文明,诚实守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钻研;

4.各门功课考试成绩平均85分以上,单课成绩不低于60分;

5.在综合表现优良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生干部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通知要求,相关学院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3.管理委员会评选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对各学院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初审,报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管理委员会评选

4.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对获奖人员进行公示及表彰。

五、材料及时间要求

1.奖教金申请人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教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院综合推荐材料800字左右)及相关支撑材料。

2.奖学金申请人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学年成绩单学院综合推荐材料(500字左右及其他支撑材料。

3.学院推荐人员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进行并汇总,经办人在附件材料首页签字并加盖学院骑缝章(注: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申请表中须含本人照片;学院综合推荐材料及成绩单需盖学院公章)。

4.学院填报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教金、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4),相关材料报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求实楼南201),联系人:肖海云老师,联系电话:84618517,61089。个人材料(申请表、学院推荐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电子档同步发送至肖老师办公系统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教金

申请表

           2.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学金

申请表

3.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教金

推荐名单汇总表                                                                                                                                                 4.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