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届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教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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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届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教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教金、奖学金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进行第一届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教金、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奖教金
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农学院在职教师。
(二)奖学金
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农学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大学生。
二、奖励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奖教金
园艺学院1人,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1人,农学院1人。奖励金额每人3000元。
(二)奖学金
园艺学院3人,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3人,农学院3人。奖励金额每人3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奖教金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互助精神,爱岗敬业,治学严谨。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记录。
3.在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及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者,优先向一线青年教师倾斜。
(二)奖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
2.尊师重教,思想上进,热爱劳动,关心集体;
3.品德优良,行为文明,诚实守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钻研;
4.各门功课考试成绩平均85分以上,单课成绩不低于60分;
5.在综合表现优良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生干部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通知要求,相关学院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3.管理委员会评选: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对各学院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初审,报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管理委员会评选。
4.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对获奖人员进行公示及表彰。
五、材料及时间要求
1.奖教金申请人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教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院综合推荐材料(800字左右)及相关支撑材料。
2.奖学金申请人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学年成绩单、学院综合推荐材料(500字左右)及其他支撑材料。
3.学院对推荐人员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进行初核并汇总,经办人在附件材料首页签字并加盖学院骑缝章(注: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申请表中须含本人照片;学院综合推荐材料及成绩单需盖学院公章)。
4.学院填报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教金、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4),相关材料报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求实楼南201),联系人:肖海云老师,联系电话:84618517,61089。个人材料(申请表、学院推荐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电子档同步发送至肖老师办公系统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教金
申请表
2.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学金
申请表
3.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教金
推荐名单汇总表 4.湖南农业大学“李芝贤教育基金”项目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