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湖南农业大学“大北农 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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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湖南农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大北农奖教金”项目,用于奖励湖南农业大学动科学院、农学院、动医学院、教育学院在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及校企合作、校企服务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教师及管理人员。现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大北农奖教金”实施细则》,特制定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金
“大北农奖教金”项目共设立“卓越教师奖”、“优秀教师奖”两个奖项。
1.“卓越教师奖”:动科学院1人、农学院1人、动医学院1人,奖励金额每人2万元。
2.“优秀教师奖”:动科学院4人、农学院4人、动医学院4人、教育学院2人,奖励金额每人1万元。
二、评选条件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互助精神,爱岗敬业,治学严谨。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记录。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⑴积极协助大北农集团开展招聘、提供科研支持与服务,或推荐一定数量优秀实习生、毕业生在大北农实习、工作(仅限于优秀教师奖)。
⑵在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校企合作、校企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其中“卓越教师奖”参评者还须在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特别贡献。
三、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突出质量导向,确保评选结果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并严格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四、评选程序
1.3月17日前,符合申报资格的教师及管理人员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3月24日前,相关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
3.3月31日前,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4.4月12日前,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及确认。
五、材料要求
1.个人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大北农奖教金”申请表》(见附件),准备附件支撑材料(含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申请表中须含本人照片)。
2.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其中附件支撑材料须经学院审核,审核人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在支撑材料首页签字并加盖骑缝章)。
3.3月24日前,学院将材料报送至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一教203-3)。联系人:肖海云,联系电话:84618517(办),61089(手机)。个人申请表电子档发送至肖海云办公系统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农业大学“大北农奖教金”申请表
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