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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奖助学金评选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11-01

来源:


湖南农业大学各学院:

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将启动大北农励志奖学金、柳子明励志奖学金、第三届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校友分会奖助学金、仁和环境企业奖学金等四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根据大北农励志奖学金、柳子明励志奖学金、第三届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校友分会奖助学金、仁和环境企业奖学金等四项奖助学金的实施细则,开展评选工作。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各类奖(助)学金评选要求进行评选;

2.教育基金会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严格按程序开展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做到规范严谨,公正、公平、公开;

3.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收取学生的奖助学金作为班费、学生活动经费、外出考察费、实习经费等;不得对学生获得的奖助学金进行“二次分配”;不得巧立名目侵占、挪用或收回、扣减奖(助)学金;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不得擅自变更受奖助学生;

4.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按时间要求报送材料;教育基金会广泛接受监督,及时回应学生申诉和投诉,联系人:肖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84618517。

三、评选条件、名额分配

详见《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2022年奖助学金项目一览表》(附件1)。

四、工作进度安排

1.11月7日前,个人申请,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初评,并按1:2的比例进行推荐;

2.11月8日—9日,材料审核;

3.11月10日—18日,教育基金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审;

4.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 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

1.《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学院、学校、教育基金会各留存一份;申请人、副书记手写签名,不得用手写体印章、公章等替代;学院意见加盖学院公章,不能用学院学工办、学院党委(党支部)公章代替;

2.学院综合推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介绍、家庭经济情况、获奖情况等)要求 1000 字左右,图文并茂,纸质档1份并交电子文档(需附学生的证件照电子版);

3.各科成绩单(需到教务部门打印并盖教务部门公章或学院公章)、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各一份;

4.学院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2022年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初评汇总表》、《湖南农业大学    学院2022年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初评情况报告》(见附件3、4,请同时提交电子档)。

5.本科生材料请交至原行政楼311室,电子档请发邮箱qgzjgzz@163.com,联系人:李珊,联系电话:84618025;研究生材料请交至原行政楼306室,电子档请发邮箱617614667@qq.com,联系人:范颖平,联系电话:84635224。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2022年奖助学金项

目一览表

2.2022年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3.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2022年奖助学金获

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湖南农业大学    学院2022年教育基金会奖

助学金初评情况报告

 

 

 

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