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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会计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 202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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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会计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依法组织本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计算、记录、反映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

2.负责基金会各项财务制度的制订、完善、实施和落实情况的工作;

3.建立健全基金会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调配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及正常运转;

4.复核记账凭证的各项内容,负责组织编制单位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5.负责财务年终结账的账务处理工作,并做好下一年度的初始化工作;

6.参与捐赠协议管理,监督协议的执行情况;

7.规范基金会投资行为,建立规范、科学的投资决策和资本运作体系,规范内部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8.编制财务报表,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开展财务分析,为报表使用者提供经济决策依据;

9.加强会计监督,实行重大财务会计事项定期报告制度,向基金会理事、监事报告基金会财务情况;

10.协调基金会与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和相关审计、统计、税务、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会计中介等部门的关系,维护基金会的利益;

11.办理各类专项基金报销业务;

12.各类院系基金的到款、项目使用情况及余额等查询;

13.接受各类报销业务咨询;

14.统计有关财务数据,做好年终结账;

15.每月按项目核算负责纳税申报和缴纳工作;

16.奖助学金(包括校级和院级)的发放:接收学院邮件,电子与纸质数据核对,与银行数据对接,若发放不成功与学院和银行的联络等;

17.做好项目财务管理,特别是奖学金、助学金、国际交流项目以及重大项目的财务管理;

18.对网银支付信息进行核对,包括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金额等,如发现信息有误,及时退回;

19.每月整理基金会年度报告中财务部分的内容并按院系进行分析统计;

20.会计档案管理,每年将会计凭证、账簿、银行对账单编号登记,整理成册;

21.做好捐赠项目的财务管理(项目的财务数据统计、及总结汇报等);

22.其他交办的财务工作。